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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年滿20歲或年滿18歲經法定代理人書面同意,透過一位美麗樂直銷商的保薦,並遵守以下申請手續者,都歡迎你加入美麗樂大家庭,成就你的美麗樂事業。
1. 透過美麗樂直銷商購買一份美麗樂創業資料盒,填寫及簽署完整、未經修改之直銷商申請與契約書,直接遞交
  至美麗樂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1) 必須在目前定居的國家提出申請,若有必要,直銷商必須出示其合法居留證明。
(2) 不完整的合約、或含有錯誤及不實資料、或申請國別錯誤等情形,直銷權將視為無效,公司將不另通知或
   告知;填寫之內容如須修改時,應由直銷商與其保薦人共同簽章,證明無誤。
(3) 必須提供其有效之中華民國身分證字號及身分證明文件。
2. 除另有規定外,任何人符合下列條件,均可申請成為直銷商:



(1) 年滿二十歲以上,並具有行為能力;或十八歲以上未滿二十歲,已獲得法定代理人書面同意者。但未滿二十歲之已婚人士,並能提出有效之中華民國身份證或戶籍謄本證明者,不在此限。
(2) 非中華民國國民但可長期合法居留於中華民國境內之外籍人士申請成為直銷商,應提供中華民國主管機關核可之居留證,並附上護照影本,且其從事直銷行為必須不違反中華民國之相關法令規定;若其居留證之期限與直銷權之合約期限不同且未獲主管機關同意延期,則直銷權之期限以較早到期者為準。
(3) 其它經公司審核同意成為直銷商者。
3. 申請通過後,公司將發給直銷商編號,其直銷權始生效。
4. 夫妻須聯名申請成為單一直銷商,只能共同擁有單一直銷權,並互為代表行使或負擔直銷商之權利或義務。